找回密码
 入住凤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月森林

关于淹死规则与惩戒探讨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27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万言谢罪书,太可怕了!( 还是常淹死的,情节恶劣的要求其写吧....[s:347]
祈祷自己以后都不要淹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27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想想,还是觉得不对。如果第二次重投两人平票然后有人故意技术性淹水,总不能再来一次重投了吧。
还是淹死算了,是民的第一回合多关注一下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4-27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汇总下的话,就是正常投票和二次重投记2。5分,一次重投记2分,这样差不多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27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2楼月森林于2013-04-27 12:25发表的:

汇总下的话,就是正常投票和二次重投记2。5分,一次重投记2分,这样差不多么?
虽然之前我是这个意思,但是仔细想了一下这个不可行。如果第二次重投仍然平票,有人技术性淹水,怎么处理?
所以第二次重投也算2.5分好了,淹死就淹死,是民的话第一天多关注一下票台好了,起码争取赶上第二次重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27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2楼月森林于2013-04-27 12:25发表的:

汇总下的话,就是正常投票和二次重投记2。5分,一次重投记2分,这样差不多么?
不是~正常投票和第一次重投一起計2.5分,第二次重投計2.5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27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要求被惩罚者做啥,其实最自觉地完成的还是那些无意识或者真的只是失误的,也就是情有可原的那些人。
因为无论是写检讨也好,写MV也好,什么的,真的连出水都满足不了的,要做这些更是扯……
只是给那些真的只是一时脑子进水或者真没时间的人增加心理和时间上的负担。

还是那句话,就是不干,能有啥办法。[s:3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4-27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不转轮现在的处理也一样,我记得现在是一次二次重投两次叠加算一次淹水,上回啥局好像就这样判的
引用第63楼牡丹于2013-04-27 12:31发表的:

虽然之前我是这个意思,但是仔细想了一下这个不可行。如果第二次重投仍然平票,有人技术性淹水,怎么处理?
所以第二次重投也算2.5分好了,淹死就淹死,是民的话第一天多关注一下票台好了,起码争取赶上第二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27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5楼西陵歌者于2013-04-27 13:08发表的:

其实我觉得要求被惩罚者做啥,其实最自觉地完成的还是那些无意识或者真的只是失误的,也就是情有可原的那些人。
因为无论是写检讨也好,写MV也好,什么的,真的连出水都满足不了的,要做这些更是扯……
只是给
[s:340]副楼主好犀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4-27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觉得做什么文啊MV啊比较扯谈,还是从法官可操作的实际出发吧,扣元宝这种活版主还是可以动手的
引用第65楼西陵歌者于2013-04-27 13:08发表的:
其实我觉得要求被惩罚者做啥,其实最自觉地完成的还是那些无意识或者真的只是失误的,也就是情有可原的那些人。
因为无论是写检讨也好,写MV也好,什么的,真的连出水都满足不了的,要做这些更是扯……
只是给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4-27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要判决别的,除非你只能说:不完成判决的惩罚之前不准下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27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7楼牡丹于2013-04-27 11:50发表的:

不会啊,如果正常投票,第一轮重投没投票,就算2.5分,如果第二次重投还是没投票,再扣2分好了,一共4.5分,人还是活的。
这个还必须是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27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9楼月森林于2013-04-27 13:47发表的:

如果要判决别的,除非你只能说:不完成判决的惩罚之前不准下局

这个可以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27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9楼月森林于2013-04-27 13:47发表的:
如果要判决别的,除非你只能说:不完成判决的惩罚之前不准下局
我们以前是,阵营输了集体交惩罚,拖欠3次不得下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27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连坐制度不错
引用第72楼红夜临风于2013-04-27 14:50发表的:

我们以前是,阵营输了集体交惩罚,拖欠3次不得下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27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3楼ws君于2013-04-27 14:57发表的:

连坐制度不错
我觉得还是不要和输赢扯上关系吧……亚历山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27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4楼西陵歌者于2013-04-27 14:58发表的:


我觉得还是不要和输赢扯上关系吧……亚历山大……
同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27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5楼牡丹于2013-04-27 16:40发表的:

同意
加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4-27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3楼ws君于2013-04-27 14:57发表的:
连坐制度不错
容易培养匪民……
为了看更多的惩罚就希望警民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4-27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2楼红夜临风于2013-04-27 14:50发表的:

我们以前是,阵营输了集体交惩罚,拖欠3次不得下局

这种做法太不科学,输赢不单是以表明的胜败来衡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4-27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1、票台未按规定每日一票者   记2.5分  
2、票台投票后编辑票台者   记2.5分
3、案楼每日未按规则满五水者  记2分
4、票台重投阶段第一次重投未投票者,与正常出票合计为2.5分,第二次重投计2.5分
5、票台及仙山穿越者,无论发卡、发帖、送花等,每次均记1.5分(因为不熟悉规则,废票再投票等也同样算在此类项目内)   

是不是大概就这样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住凤歌

本版积分规则

QQ|微社区|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为布凤歌 ( 湘ICP备10206562号 )

GMT+8, 2024-5-2 05:16 , Processed in 0.11087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