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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医狙刺规则】布袋戏之与子同袍局(身份发放完毕,周一19时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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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为了共同的信念而并肩作战的勇士们,请自由地……


3.0版医狙规则

游戏人数配置
12~15人:3杀手2警察1医生1狙击,其余为民
16~19人:4杀手3警察1医生1狙击,其余为民
20~22人:5杀手4警察1医生1狙击,其他为民

优先级别说明
杀手>狙击>医生>警察

胜利条件
白方胜利条件:杀手全部死亡
黑方胜利条件:警察全部死亡;或者民、狙击、医生全部死亡
注意:当黑方人数大于等于白方人数,则按照常规强制判定黑方获胜。
各身份说明
警察、杀手、平民:同2.0规则
医生:
白方身份之一,每天晚上可以救治一个人,这个人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别人,医生也可选择不扎人,但累计两次不扎人将被判渎职淹死。如果被医生扎的人当晚被杀手刀,或被狙击枪,那么此人不会死;如果被医生扎的人,没有被杀手刀或狙击枪,那么此人身上累计一个空针,当此人身上累计连续(必须是连续)两个空针之后,就被医生扎死。医生的使命可以是作为白方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也可以是针化为扎死疑似杀手的武器。
狙击:
白方身份之一,全局只有一发子弹,可以选择向一个人开枪,这个人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别人。
狙击开枪前不可被刀死,但可被票死或者扎死。狙击可以自由选择在什么时候开枪,也可整局都不开枪。狙击的职责是根据自己的判断,找到疑似杀手的人枪掉。狙击每晚如果不开枪,必须提交不动作。
3.0规则下刀死警的言论控制:
鉴于医生和狙击两名白方身份的加入,3.0规则对被刀死的警察实行言论控制。
被刀死的警察有两种选择:一是选择留在警队,可以在当晚执法给出验人结果后做一次性限时不修改的遗言(时限为当天开帖后一小时),当晚如果警队验匪,被刀死的警察,可以遗言点匪推人,召唤狙击或者医生,此后严格禁言,无论本尊和马甲都不得在局中作出任何涉案言论。二是选择离开警队,则被刀死的这名警察之后可以随意发言,但不得再接受任何警队信息。禁止离队之前警队内部协商暗号并在版上接头使用,禁止警队成员之间的私下联系。
如果被刀的警察是因为活跳警被刀,则这名被杀的警察无法选择,只能强制禁言留队,给予当轮验人结果和一小时的遗言时间。遗言一次性不修改,编辑将被删除。如果其他身份需要跳警,也可以在被杀后假装禁言,看个人玩法来发挥作用。
注意:如果刀死警当晚死亡时,本人不在场,可以由队友向执法发出遗言委托,执法不得对遗言内容做任何的修改修饰。

3.0医狙规则刺客版
游戏人数配置
16-18人:3杀手1刺客3警察1医生1狙击
18-22人:4杀手1刺客4警察1医生1狙击
3.0医狙规则刺客版,基本规则同3.0医狙规则,另增加刺客一名,为黑方身份之一,其职责为找到狙击并杀掉。

优先级别说明
杀手>刺客>狙击>医生>警察

刺客的技能说明:
刺客每晚都可以刺杀一个人,不可以刺自己,除狙击外其他人受刺杀无效。如果累计两次不刺杀,判刺客渎职淹死。刺客成功刺杀狙击后,则刺客转为杀手,入匪群和其他杀手一起行动。如果狙击被刺杀前因其他原因死亡(即被杀死扎死票死),则刺客丧失其刺杀技能,转特殊民,这一特殊民仍属于黑方立场,但白方在计算胜利时,转特殊民的刺客不需要被票出。

——————————————————————————————————————

执法团:
红蝶恋月QQ:52396176
暖小香、一笑未然、一杯清水

版杀01叶小钗
版杀02素还真
版杀03醉饮黄龙
版杀04三裁公
版杀05尹秋君
版杀06昭穆尊
版杀07刀无极
版杀08苍月银雪
版杀09妖应封光
版杀10拂樱斋主
版杀11殢无殇
版杀12无衣师尹
版杀13魔王子
版杀14问天谴
版杀15阿修罗
版杀16半分之间
版杀17漠刀绝尘
版杀18九州一剑知


马甲初始密码均为:000000

1、玩家每回合至少发五贴合格,否则计案楼淹水一次,累计两次判淹死。
2、首轮开局时间为19:00,以后开局时间则为21:00
3、每轮截票时间为18:00,17:30之后不得废票。不投票计票台淹水一次,累计两次判淹死。
重投时间为19:00,二次重投为20:00(重投票台淹水不累计)
4、本局淹死者下局禁止报名。
注意事项:
1、活人(及本尊)不得穿越仙山:穿越一次计淹水一次,穿越两次直接淹死(留言评分发卡
等都视为穿越)
2、关于“代投委托”:

如有网络故障或者其他个人不可逾越原因,可由本人亲自通知执法团代投。
1)委托代投必须明确指明投票对象,可以委托弃票,不接受委托跟投,不接受假设条件。
2)委托代投不能指定时间,法官会尽快将票投出,17:30分前本人可以废票,17:30以后,执法团不再接受委托。
3)委托代投次数最多为3次,已经出现过2次代投者,只要再出现1次未投票,则按淹死处理;已经有过1次未投票记录者,只可以再委托代投1次。
注意:
1)不接受“在某某投票之后跟投”这种委托
2)不接受“如果某个时间前能赶回来就取消委托”这种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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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没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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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罪剑不问曾经谁,天谴只刑谁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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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昭穆尊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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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裁公 確認~
於是真的是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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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版杀04三裁公于2011-10-08 20:43发表的  :
三裁公 確認~
於是真的是穿越了
你是魔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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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版杀15阿修罗于2011-10-08 20:50发表的  :

你是魔王子吧

头像一直改不成功……
總算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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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州出 众神噤声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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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头像的人来确认了(身份没发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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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确认 漠刀绝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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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没发身份的
引用第8楼版杀10拂樱斋主于2011-10-08 20:56发表的:
没头像的人来确认了(身份没发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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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山顶等待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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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单刀残躯饮寒风,今朝有酒醉黄龙。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s:356][s:356][s:356][s:356][s:356][s:356]

醉饮黄龙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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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叶阿公确认。
不用啊啊啊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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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刀无极 确认
转身,甩披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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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吾之墨剑,哀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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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请把吾之ID改为殢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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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版杀06昭穆尊于2011-10-08 20:35发表的  :
昭穆尊 确认
汝是谁?为何吾看你有些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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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楼版杀05尹秋君于2011-10-08 23:09发表的  :
汝是谁?为何吾看你有些眼熟?
好友 天气转冷 麦乱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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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楼版杀06昭穆尊于2011-10-08 23:19发表的  :
好友 天气转冷 麦乱开玩笑
嗯,你是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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