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入住凤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疯疯更健康

论坛"@"功能新版本发布~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5-7-12 01:20
  • 签到天数: 244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6-12-9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謝為布的技術員辛苦的修復bug & 版大大的通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1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陳小春 发表于 2016-12-9 23:22
    感謝為布的技術員辛苦的修復bug & 版大大的通知!

    在坛子里愉快玩耍的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2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双十二做了稍许改进:
    原先版本——
    1. 1、艾特次数不够时,会选择先艾特 uid靠前(比如uid是1和2,会艾特1,再艾特2)的用户,而不是根据帖子当中艾特的先后顺序;
    2. 2、发主题帖的时候,会跳过艾特次数的检查,即便已经用完了,也能够艾特到人;
    3. 3、编辑帖子的时候,对已经艾特过(出现蓝色超链接)的用户名,如果删掉重新再写上相同的用户名,系统会艾特但是不会再出现蓝色超链接标记,导致无法确定是否艾特成功
    4. 4、编辑帖子的时候,如果已经艾特过的用户名先删掉,再艾特,会影响到艾特的使用次数(编辑帖子时候会多算,但在其它帖子里艾特没影响)
    复制代码

    修改版本——
    1. 1、艾特的先后和帖子中的用户名先后一致;
    2. 2、发主题帖时也会进行艾特次数检查;
    3. 3、已经艾特过的用户名,删掉后重新艾特,会重新出现蓝色超链接标识;
    4. 4、已艾特用户删掉后,再次艾特该用户,对艾特次数不会有任何影响。
    复制代码


    大概酱紫了,近期内应该不会有新的补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12-15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疯疯更健康 发表于 2016-12-9 19:21
    在原帖编辑不会累计次数的说~

    嗯~了解~感謝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住凤歌

    本版积分规则

    QQ|微社区|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为布凤歌 ( 湘ICP备10206562号 )

    GMT+8, 2025-7-15 12:03 , Processed in 0.067204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